会员类别:本会会员由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。
会员条件: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,应具备下列条件:
(1)拥护本会章程;
(2)有加入本会的意愿;
(3)在本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,并愿意为中国抗衰老事业服务。
从事抗衰老事业的专家学者、企业家、从业人员,经申请,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;
与抗衰老事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,经申请,可成为本会单位会员。
入会程序:
(1)提交入会申请书;
(2)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;
(3)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书。
会员权利:
(1)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2)要求本会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的权利;
(3)享受本会提供的各项咨询服务的权利;
(4)参加本会举办的活动并优先获得本会服务的权利;
(5)对本会工作的批评、建议和监督的权利;
(6)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会员义务:
(1)遵守本会的章程,执行本会的决议;
(2)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;
(3)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,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;
(4)向本会反映情况,按规定提供有关资料;
(5)按规定交纳会费;
(6)服从本会的监督和管理;
(7)执行本会决议规定的其他义务。
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会员如果超过1年不履行义务,视为自动退会。
单位会员设一名会员代表,代表其在本会履行职责。会员代表应当是单位会员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。单位会员更换会员代表,须向本会书面报告,经秘书处讨论通过报理事长批准,继任会员代表可以继任该会员在本会的职责。单位会员发生合并、分立、终止等情形的,其会员资格相应变更或终止。
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